改革企业经营者管理体制,使经营者管理体制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配套,实现管人与管资产相结合。原则上国有资产哪一级政府授权,企业领导人由哪一级党委管理,然后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的程序产生。通过派驻稽查特派员,并逐步过渡到委派监事会,强化所有者监督功能。
六、推进国有企业技术进步,加快产业升级换代
国有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要面向市场,从产品入手,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围绕支柱工业升级换代、发展特色工业和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发展一批市场份额比较大、技术水平高、经济效益好的项目和产品,形成经济规模大、技术创新快、市场竞争力强的大型骨干企业集团。
加快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工业。重点是天然气综合利用及后加工、1000万吨炼油及后加工、大型石油钻采及炼化设备、环保成套设备、特种钢及品种钢、大规格超高功率炭素制品、高质量铝板带箔、高中压电工电器、新型建筑材料及墙体材料、节水灌溉成套设备、传统医药新剂型、高档服装面料及产业用纺织产品、新领域精细化工产品、高浓度复合肥、多功能复合型食品及饮料产品等。到2005年,支柱工业的总产值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55%左右。与此同时,下决心关停生产和限制淘汰一批生产规模小、市场竞争力弱、附加值低、经济效益差、物耗能耗高、污染严重的工业。
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品。逐步增大高新技术产业在全省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重点发展大屏幕彩色及液晶显示产品、数字移动通信产品、通讯接入网产品、军工电子产品、生物工程药物及新医药产品、新材料、新型医用精密治疗仪器产品、风力及太阳能新能源发电设备和高科技含量的农用产品等。
加大企业技术开发力度。国有大型骨干企业集团技术开发费占当年销售收入比例,2000年达到2.5%,2005年达到3%。承担重点技术开发项目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的技术开发费占当年销售收入比例应达到3.5%。企业要成为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主体,择优扶持大企业、大集团办好企业技术中心,并以此为依托聚集一批高素质科技人才,抢占同行业技术制高点,成为我省工业技术开发的重要基地。优先支持有企业技术中心的高新技术企业进入国内外资本市场。建立和完善新的用人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科技人员的创造力。企业集团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名牌产品和中长期技术储备。进一步推进“产学研”联合。通过双边、多边技术协作,知识产权入股,相互兼职等形式,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加强“产学研”交流与合作。对从事应用开发研究的科研院所,要创造条件逐步向企业化过渡,或加入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增强企业技术创新的能力。
加强财政支持企业的各类资金的集中管理。从明年起,在财源建设资金中调整2000万元作为国有企业技术改造贴息。各地、州、市应安排一定的财政技术改造贴息资金。各级财政安排的企业基本建设资金、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科技三项费用、技术改造贴息、重点科技项目转化资金、培植陇货精品资金和各种税收返还资金,要集中支持全省重点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和重点行业的产业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