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委员会关于邵武技改电厂上网电价的批复
(闽价[1999]商字439号 1999年12月1日)
省电力工业局:
你局《关于申报邵武电厂扩建工程电价的函》(闽电营(1999)0462号)收悉。邵武电厂扩建2×12.5万千瓦工程项目,总投资10.5亿元,设计年发电量12.5亿千瓦时,年上网电量11.25万千瓦时。经研究,并报省政府同意,暂核定邵武技改电厂按十年还本付息测算的含税上网电价为0.427元/千瓦时,省电网作为新价电销售,销售结算电价为0.507元/千瓦时。该电价为临时电价,待国家计委正式批复我省统一销售电价后以国家计委批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