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西安市物价局关于翠华山旅游风景区门票价格(试行)的批复
西安市物价局关于翠华山旅游风景区门票价格(试行)的批复
(市价费发[1999]338号 1999年12月9日)
长安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翠华山门票价格的报告》(长价发字(1999)第040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翠华山旅游风景区门票价格暂定为成人每人次35元;一米至一米二儿童半价,一米以下儿童免票。此价格自二零零零年元月一日起试行一年,试行期间,翠华山旅游风景区可根据季节和客源情况适当下浮门票价格,试行期满,请及时上报翠华山旅游风景区有关财务报表,并申请正式门票价格。
专此批复。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