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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物价局关于海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有偿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批复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海南省科学技术信息
研究所有偿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批复
(琼价费字[1999]381号 1999年12月6日)


海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报来《申请增加事业收费项目的报告》(琼科信[1999]09号)收悉。鉴于你所为适应科技体制改革的需要,发挥技术人员的专长开展新的有偿服务项目,结合有关成本费用的情况,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中外文科技资料翻译:
  1、英译汉每千字收费100元(不足千字按千字标准收费);
  2、汉译英每千字收费150元(不足千字按千字标准收费)。
  二、计算机高技术专业应用培训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重新确定社会力量办学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字[1999]240号)执行(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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