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市政发[1999]189号)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精神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和要求,市政府决定,立即在我市开展一次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为了切实搞好这次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近日
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重点部位,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政策规定和标准进行全面、深入、彻底的安全检查。通过检查,达到切实消除事故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率,确保“双节”期间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性事故,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环境。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重点、方法及时间安排
(一)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市政府《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是否落实,执行情况如何;
2.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3.事故隐患监控和整改情况;
4.安全监督管理力量的配备和职责履行情况;
5.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7.“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开展情况。
(二)检查重点:
1.铁道、公路交通运输企业;
2.矿山企业;
3.石油化工、烟花爆竹等生产易燃易爆物品的企业、天然气管道、煤气管道、天然气锅炉房、液化气站、大型油库及城市集中供热相关设施;
4.重大工程设施及施工现场;
5.各类学校和体育场馆、大型商场、集贸市场、影剧院、游乐场等公共场所。
(三)检查方法:
采取企业自查和区县、行业检查以及市政府抽查相结合的方法,以全面、深入、彻底地查清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提出相应对策为目的。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认真查阅有关资料(工作档案、会议记录、奖惩决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