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展壮大名店、老店。各地要加强对川菜名品名店的保护和扶持力度,使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稳步发展。要引导名店、老店进一步深化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提高服务管理水平。按照国家饮食行业标准《酒家(饭庄)和酒店(饭店)分等定级规定》(GB/T13391-92)和《四川省饮食业卫生管理办法》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使企业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争创国家级酒家,提高企业知名度,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名店、老店要注重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传统菜品的科技含量,使菜品不断创新、发展。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要不定期组织全省性的烹饪比赛,发现和培育人才,发掘一些新的菜品,命名一批名店、特色店。名店、老店要发挥技术力量雄厚、老字号品牌的优势,在商业区、居民住宅小区以连锁经营等方式积极拓展网点,扩大经营规模。
(三)大力发展个体、私营餐饮企业。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个体、私营经济投资餐饮业。从信贷、登记办证、人才培训、信息服务、水电气供应等方面给予支持,调动个体、私营经济的积极性,扩大个体、私营经济在餐饮业中的比重。引导、扶持城市待业青年和下岗职工从事餐饮行业,扩大就业面。
四、大力发展川菜加工业
(一)以龙头企业为依托,组织企业开展川菜技术攻关。引导有一定规模、效益较好的餐饮企业增加对川菜研究的投入,培养技术人才,建立集教学、科研和生产于一体的专门机构。餐饮行业企事业单位和学校要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并针对川菜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加强对川菜烹饪技术、制作工艺和工业化生产川菜菜品技术的研究,为川菜向标准化、系列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创造条件。
(二)开发生产名优小吃和川菜制成品。在大中城市采取政府引导、企业联手合作、共同参与的办法,开发生产各种标准化的袋装名优菜品和风味小吃。通过对川菜的工业化生产、连锁化经营和系列化服务,为城乡居民提供方便、实惠的主副食成品、半成品,丰富人民群众的“菜篮子”,使川菜走出厨房,走向社会,壮大规模,扩大销售,推动家庭厨房社会化工程,带动食品加工业、包装业等相关行业的发展。
(三)大力发展蔬菜加工业。采取公司+农户等方式,发展产加销一体化的蔬菜加工企业,使餐饮和食品加工、农业种植相结合,通过发展蔬菜加工业,扩大对蔬菜的就地消化能力,提高蔬菜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要充分发挥四川腌制菜的传统工艺和技术优势,采取新型的规模生产和营销形式,扩大以四川泡菜为代表的腌制菜的加工销售。要适应消费需求的变化,在产品包装、制作工艺、原辅料搭配、口感味型等方面不断改进创新,开发生产出独具特色、物美价廉的川菜制品。
(四)进一步研制开发新型川菜调味品。适应消费需求变化,改良传统酿造调味品生产工艺,提高质量。研究四川知名菜品和风味小吃的味型组合,开发川味复合调料,进行工业化生产,使小产品找到大市场。有条件的酿造企业要引进国际先进的酿造调味品的生产工艺,在保持原有风味的基础上,使产品生产工艺、食品卫生、包装等方面符合国际标准,使川菜调味品能在国际市场占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