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物价局关于西安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服务收费的批复
(市价房发[1999]347号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西安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展服务中心:
你办《关于西安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服务费属经营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照自愿、互利,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根据委托代理、咨询服务的范围、深度、难度程度等情况收取服务费。
二、收费标准
(一)为开发企业提供书面资料,整理申报材料等项咨询服务,每件150元。
(二)为开发企业提供从城市规划及用地性质方面确认项目设定的合理性和可能性等项目选址服务,每平方米0.30元。
(三)为开发企业提供制定企业项目可行性报告的准确程度及市场现状信息,并修订可行性报告服务的,每平方米0.20元。
(四)为开发企业提供开发项目实施过程中用地、用地界、用水、电、暖、气等配套设施有关手续代办服务的,每平方米0.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