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委关于“十五”
规划编制方法和程序若干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1999]7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计委《关于“十五”规划编制方法和程序的若干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和到2015年长期规划(简称“十五”规划),是国民经济发展第三步战略部署的第一个中长期规划,是跨入新世纪经济社会转型和调整的一个中长期规划,也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第一个中长期规划。研究编制“十五”规划,是关系21世纪初迎接西部大开发,推动全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总体部署的重要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搞好。
1999年12月11日
关于“十五”规划编制方法和程序的
若干意见陕西省计划委员会
按照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后,中长期规划性质、作用和内容的变化,改进规划编制方法,规范编制程序,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使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和到2015年长期规划(简称“十五”规划)编制工作有章可循,逐步实现规划编制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十五”规划编制方法和程序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88号)精神,现对我省“十五”规划编制方法和程序提出以下意见。
一、“十五”规划的作用和编制方法
“十五”规划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第三步战略部署开始实施的第一个中K期规划,是西部大开发形势下的一个中长期规划,也是跨入新世纪经济社会转型和调整的一个中长期规划。研究编制“十五”规划,是关系21世纪初迎接西部大开发,推进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总体部署的重要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各规划编制单位要充分认识“十五”规划的重要意义,把立足点放在研究市场、反映市场、适应市场和依靠市场上,把出发点放在适应需求、扩大需求和创造需求上,把着力点放在陕西大开发的跨越式发展上,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作风、转变职能,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各司其职、精心组织,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全省“十五”规划编制工作。
编制好“十五”规划,要认真学习并全面、正确理解和把握邓小平理论的精神实质,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思想理论素质。在“十五”规划编制中,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开拓创新,在规划思想、规划内容、规划方法以及规划形式上,勇于探索,大胆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