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宣恩县1999--2000年度销售电价的批复
(鄂价重函字[1999]206号 1999年12月9日)
恩施自治州物价局:
你局报来《关于调整宣恩县销售电价的请示》(恩施州价[1999]192号)收悉。考虑到国家调整了省网返送恩施州电量电价等因素,经研究,同意将宣恩县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0.0259元,考虑到该县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水平已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故这次不作调整,各类用户具体价格水平见附表。
对城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生活基本电量的优待办法,请按省物价局鄂价重字[1999]285号文件规定的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