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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委员会关于核定“生血康”口服液价格的批复

福建省物价委员会关于核定“生血康”口服液价格的批复
(闽价[1999]商字453号 1999年12月14日)


厦门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要求重新核定“生血康”口服液销售价格的报告》(厦价(1999)价字086号)悉。由厦门东方实验研究中心与厦门思明制药厂研制生产的国家中药三类新药“生血康”口服液试销价业已到期,根据国家计委及我委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核定“生血康”口服液(20ml×6支)零售价格85元/盒。本批复自1999年1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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