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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建国50周年成就展”门票收费标准的批复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建国50周年成就展”门票收费标准的批复
(鲁价费函[1999]111号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六日)
省科技馆:
根据省政府关于赴京参展彩车和展品撤回后处置问题的决定,你馆承担部分展品的省内展出工作。为进一步搞好我省的爱国主义教育,保证展览工作顺利进行,同意你馆在对社会公众展出期间适当收取门票,收取标准为每人次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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