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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闫良区人民医院乳腺诊断仪和治疗仪收费标准的批复
西安市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闫良区人民医院乳腺诊断仪和治疗仪收费标准的批复
(市价费发[1999]350号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闫良区物价局:
你局转报《闫良区人民医院乳腺专科收费申请报告》收悉。鉴于闫良区人民医院开展乳腺诊断和治疗工作以来,经过一年试行,患者反映良好。为此,经研究,同意该院试行标准为正式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1、红外线乳腺诊断仪检查费3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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