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宽裕型小康建设是现代化建设中一项宏伟而艰巨的事业。已基本实现小康地区的各级党委、政府必须站在全局的战略高度,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宽裕型小康建设的重大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以宽裕型小康建设总揽农村工作全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扎扎实实抓出成效。建立以各级党政和部门一把手为核心的地方与部门双重责任制,由各级党委、政府负总资,相关的指标由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按规划目标提前一年实现宽裕型小康的县(市、区)奖励20万元,提前两年的奖励40万元,由省、地财政各拿一半。鉴于农村宽裕型小康建设的长期性,为保证工作深入和持久展开,省、地(市)、县三级都应充实和加强农村小康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要赋予小康办必要的工作手段,充分发挥其组织、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作用。要建立严密的宽裕型小康监测体系和检查验收制度。监测和检查验收的具体工作,由省小康办会同省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加强对宽裕型小康建设的具体指导。各级领导要经常深入农村调查研究,指导小康建设。各地要认真组织实施好宽裕型小康“百村示范工程”,并从规划设计、资金物资等方面给予扶持,着力培育一批经济发达、农民收入高、村镇建设好、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共同富裕程度高的宽裕型小康典型,通过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推动小康建设向高标准发展。
(三)继续围绕“五个好”目标和“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基层组织建设。在选好支部书记、配强村级班子的前提下,把工作重点放在思想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上,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进一步增强农村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核心领导作用。要采取机构分设、财务分开、职能分开、主要干部交叉兼职的办法,加强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真正把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办成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的生产服务、管理协调、资产积累、资源开发和兴办企业的职能。与此同时,要十分重视村民委员会和共青团、妇联会、民兵等组织建设,提高村级组织整体战斗力,确保农村宽裕型小康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甘肃省农村宽裕型小康县(市、区)标准(附表略)
2.甘肃省农村宽裕型小康乡村标准(附表略)
3.甘肃省农村宽裕型小康户标准(附表略)
4.《关于组织实施农村宽裕型小康建设的意见》的说明(附表略)
甘肃省农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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