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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清理整顿税务代理行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六)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问题。税务机关按照产权划分和资产处置协议从代理机构收取的资金和实物资产应及时记入本单位财务账,进行会计核算。对涉及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问题,省局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另行通知。
  四、清理整顿的方法、步骤
  这次税务代理的清理整顿工作,采取自查与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具体清理整顿工作,由各地国税机关组织实施;省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分阶段进行检查验收;国家税务总局按照时间进度进行抽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清理整顿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各级国税机关要在掌握本地代理机构基本情况的基础上,适时召开会议,传达贯彻总局、省局关于清理整顿税务代理行业的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干部、员工认真学习文件,吃透精神,进行广泛地动员,使大家明确清理整顿的目的、意义和政策要求,制定具体操作程序,为清理整顿工作做好准备。
  2、脱钩改制阶段。各地要对从事税务代理的所有机构进行全面清理整顿,重点做好税务代理机构的人员、财务等方面的脱钩改制工作。要制定代理机构脱钩改制的计划、目标,列出脱钩改制的时间顺序表,逐步完成代理机构的脱钩改制工作。省局将对清理整顿及脱钩改制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各市地国税机关要于1月底以前写出清理整顿及脱钩改制的总结报告上报省局。
  3、机构审定阶段。对脱钩改制后的税务代理机构,各市地国税机关要采取分批验收、分批上报的办法,于明年1月底以前按规定上报脱钩改制税务代理机构的有关材料,重新审批税务代理机构。
  五、清理整顿的工作要求
  清理整顿税务代理行业是一项政策性强、难度大的工作,不仅涉及到各级税务机关和部分税务人员,也涉及到税务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而且还关系到广大委托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各级国税机关要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清理整顿税务代理行业是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迫切需要,是保证税务代理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抓好这次清理整顿工作,省局成立了以许月刚副局长任组长,有关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清理整顿税务代理行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主要领导也要靠上抓,抽调骨干力量组成专门班子,采取得力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保证这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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