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领导,开创全省教育工作新局面
19、进一步加强党和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是深化改革全面振兴教育事业和推进素质教育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在落实科教兴晋战略中突出抓好素质教育、教育改革、教育投入、依法治教等大事,努力做好规划、协调、指导、服务工作,精心组织好新世纪10项教育重点工程和8项教育重大改革的╳工,开创全省教育工作新局面。要建立健全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听取教育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领导特别是一、二把手都要定点联系学校,了解情况,倾听意见,调查和处理存在问题,抓典型,抓试点,促进学校的改革和管理。强化对各级党政一把手教育实绩的考核,建立检查和奖惩制度,对于贡献显著、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的,特别是挪用教育经费、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必须坚决依法查处。
20、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教育投入,依法实现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逐步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4%的目标。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00至2004年的5年中,省本级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的比例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各地、市、县政府也要根据本地实际,增加本级财政中教育经费的支出。各级政府要努力做到教育基本建设投资高于同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的增长。
为保证高校重点建设工程,省财政要继续努力确保两所重点建设高校的专项建设经费,进一步加大重点学科建设专项经费的支持力度。坚持奖励博士点制度,设立特聘教授、中青年尖子人才科研启动专项资金。为吸引和稳定人才,省政府设立优秀博士特殊津贴和特聘教师岗位津贴。
21、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工作。要加强我省地方教育法规、规章的配套建设工作,加强对国家和省制定的各项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各级政府教育投入的监控。教育投入不落实,没有做到“三个增长”的地方,一律不得兴建楼堂馆所和购置小车。要加强
教育法治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推行依法治教责任制。
要重视和强化教育督导工作,进一步健全督导机构,充实督导队伍,完善督导制度,发挥教育督导在推进“两基”、实施素质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22、营造尊师重教社会氛围,提高教师待遇,维护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优化教育发展环境。要建立有效保障机制,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将教师住房建设列入各地安居工程规划,实行划拨用地、免收城市建设配套费等优惠政策。对取得重大教学科研成果、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要给予重奖。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履行保护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职责,坚决制止各种侵犯学校与师生合法权益的现象和对学校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同时学校也要规范收费行为,不得乱收费。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