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物价局关于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供蒸汽暂定价格的批复
(青价工[1999]288号 1999年12月27日)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外供气价格的请示》(青碱司发(1999)第70号)收悉。你公司新上热电联产项目将于1999年底开机运行,该项目投产后对外供蒸汽可淘汰我市北部地区8个低效污染锅炉,降低你公司用电成本。鉴于该项目属新投产机组,对外供汽成本较难准确测定,经研究决定,你公司热电联产工程对外供气价格暂定为每吨98.00元,自投产之日起执行,执行期1年,期满后,视实际情况重新确定热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