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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南八住宅小区4号楼电梯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南八住宅小区
4号楼电梯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价发[1999]219号 1999年12月27日)
沈阳中达物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沈阳南八住宅小区4号楼电梯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电梯运行时间、费用支出情况,经研究,现将南八住宅小区4号楼电梯运行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
电梯运行服务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30元。
二、
请按规定到市物价局办理《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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