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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

  8、加快太原、长治两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其它经济开发区的建设。加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经济开发区综合配套改革的力度,增强为各类企业转化高新技术成果提供服务的功能;营造吸引、凝聚优秀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者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使其成为技术创新、科技成果产业化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重要基地,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内和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优惠政策,壮大我省高新技术企业队伍,积极培育高新技术龙头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集团。
  9、促进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高新技术创业园的发展。依托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人才和技术优势,加强高新技术创业园的建设。由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引导,重点支持归国留学人员创业园,吸引各类归国留学人员投资创办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要打破部门和地方的条块分割,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实行一校或一所两制,实现“经营企业化,成果商品化,资源配置市场化,福利分配货币化,保障社会化”,通过孵化高技术成果,引进国内外高新技术,形成高新技术产业群。
  10、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加快高新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加强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和设施技术与传统农业技术的结合。要充分利用现有科技资源优势,在优质、高产、多抗动植物新品种选育、转基因工程、生物农药、生物肥料、生物饲料及制品、生物食品以及节水旱作、设施栽培等农业高新技术方面实现重点突破。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抗旱栽培、平衡施肥、地膜栽培、秸秆综合利用、农副产品深加工、农机节本增效、畜禽规模化养殖、病虫害综合防治、农业智能系统等先进适用技术,促进农业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的转化,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大力发展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加速农业高新技术的集成与产业化进程,为我省21世纪的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示范和样板。农业科技园区要合理布局,加强引导,积极引进、培育和综合示范新技术,以提高农业经济效益为根本目的,从管理、技术、产品、营销等方面强化市场机制,加速农业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带动和促进我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加强农科教结合,继续鼓励农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及其农业科技人员面向农业生产实际,开展技术承包和技术服务。实施农业科技推广示范工程,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培训基地,重点培养农民科技当家人和科技推广能手。
  进一步完善现有农技推广体系的功能,打破传统的管理体制,转变服务方式,由单纯依靠行政搞推广向以服务为主发展,使农技推广体系真正成为宣传、咨询、培训、农资供应的技术服务中枢。积极鼓励扶持农技推广部门和农技人员以多种形式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兴办各种所有制形式的经营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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