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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物价局关于沈阳军区总医院新病房楼病床收费标准的批复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沈阳军区总医院新病房楼病床收费标准的批复
(辽价费字[1999]75号 1999年12月27日)
沈阳军区总医院:
你院《申请调整床位费收费标准事》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院新病房楼三人间收费标准为每床日20元,监护病房收费标准为每床日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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