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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物价局关于辽宁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费标准的批复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辽宁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费标准的批复
(辽价费字[1999]83号 1999年12月27日)
辽宁省委党校:
你校《关于举办在职研究生收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对你校在职研究生学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
在职研究生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600元。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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