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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教育委员会关于辽宁省实验中学中外友好合作学校学费标准的批复

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教育委员会关于辽宁省实验中学
中外友好合作学校学费标准的批复
(辽价费字[1999]80号 1999年12月29日)


辽宁省实验中学:
  你校《关于辽宁省实验中学中外友好合作学校招生收费的请示》收悉。鉴于你校与国际应用教育学会合作举办辽宁省实验中学中外友好合作学校已经省教委批准,经研究,现对学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辽宁省实验中学中外友好合作学校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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