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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对阳泉市调整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
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对阳泉市调整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
(晋价房字[1999]第425号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阳泉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的请示》(阳价房字[1999]13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市公有住房租金调整方案。出台时间由你们自行确定。
二、
要认真落实对离退休职工、军烈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困难户、下岗职工特别是夫妻双方下岗等特困户的租金有关政策,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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