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对餐饮、娱乐、美容美发、
桑拿浴池和艺术照像等行业实行等级管理
单位进行年度审验的通知
(郑价事[1999]09号 1999年12月24日)
各县(市)、区物价局,市管各有关单位:
根据《
河南省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和牟取暴利条例》、《河南省经营性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和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对餐饮、娱乐、美容美发、桑拿浴池和艺术照像等行业实行等级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市决定从2000年元月5日起,对上述行业各单位进行等级审验。现将具体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审验范围
凡1999年10月30日前定级的餐饮、娱乐、美容美发、桑拿浴池和艺术照像等行业实行等级管理的单位均属审验范围。
二、时间安排
1、市管各等级单位。餐饮、娱乐、美容美发、桑拿浴池和艺术照像等行业的审验时间为2000年元月5日至2000年3月31日。
2、县(市)、区管各等级单位。县(市)、区物价局对属于自己管理的单位,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安排审验时间(2000年3月31日前必须结束),并于4月10日前将审验情况汇总报市物价局备案。
三、审验机构
1、市管各等级单位的审验工作,由市物价局年审办公室统一负责。办公地点:中原西路二十七号(中原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北角)一楼。联系电话:7943440。
2、县(市)、区审验工作由县(市)、区物价局根据自身情况指定部门负责。
四、审验方法
1、各单位首先自审,并如实填报审验申报表(各一式两份,表样附后),按规定时间报送审验机构接受审验。
2、审验工作人员到各单位实地查看,把是否达到原规定级别标准和价格调节基金的上缴情况作为审验工作的重点,坚持边审边纠边完善边检查处理的原则和方法。
审验以后由审验部门进行登记。经审验合格的,予以办理有关审验手续。
五、问题与处理
在审验过程中,发现有下列问题之一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1、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越权制定、调整收费标准的。
2、未申请定级、审验,未申领等级证书,不按规定办理等级证书过户、项目变更等手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