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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物价局关于2000年度本市菜篮子工程专用车过江、桥、路、高速公路缓征通行费(车渡费)的通知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2000年度本市菜篮子工程专用车过江、
桥、路、高速公路缓征通行费(车渡费)的通知
(沪价行[1999]第347号 1999年12月28日)


市政局、市交运(集团)公司、浦江隧桥发展有限公司、中信隧道发展有限公司、市高架道路管理所、上海逸仙路桥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集团)公司、市轮渡公司、市蔬菜办、市副食品办:
  为继续支持本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现将2000年度本市菜篮子工程车过江、桥、路、高速公路缓缴通行费(车渡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00年度上海市菜篮子工程车通行费缓缴证与上海市菜篮子工程便民售货车综合许可证于2000年1月1日起启用。1999年度的菜篮子工程车通行费缓缴证与菜篮子工程便民售货车综合许可证于2000年1月10日起停止使用。装运粮食、蔬菜及副食品的菜篮子工程车与菜篮子便民售货车过本市江、桥、路、高速公路时,需缴“上海市菜篮子工程专用车、菜篮子工程便民售货车通行费缓缴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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