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对收取
村镇规划建设证书工本费的批复
(鲁财综字[1999]98号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省建设委员会:
你委《关于申请收取村镇规划建设证书工本费的报告》(鲁建字[1999]42号)收悉。为规范村镇建设,加强规划管理,经研究,同意你委收取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简称“一书两证”)工本费,资金纳入省财政专户管理。“一书两证”由各市、地建设部门向省建委统一购买,无偿发给建设单位和农民,费用由各市、地从收取的小城镇基础设施配套费中列支。具体收费标准由省物价局会同省财政厅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