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建省
重点业余少体校代办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闽价[2000]费字6号 2000年1月12日)
省体委:
你委《关于申请福建省体校收取运动技能培训代办费的请示》(闽体计(1999)22号)收悉。根据福建省重点业余少体校的办学特点,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经研究决定,核定该校代办费项目收费标准为500元/生·学期(含训练服装和训练消耗品等)。
学校要及时到省物委办理收费许可证的变更手续,向社会公布收费标准,实行亮证收费。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福建省大中专学校代办费专用票据,并自觉接受物价、财政、教育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