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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建省重点业余少体校代办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福建省物价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建省
重点业余少体校代办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闽价[2000]费字6号 2000年1月12日)


省体委:
  你委《关于申请福建省体校收取运动技能培训代办费的请示》(闽体计(1999)22号)收悉。根据福建省重点业余少体校的办学特点,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经研究决定,核定该校代办费项目收费标准为500元/生·学期(含训练服装和训练消耗品等)。
  学校要及时到省物委办理收费许可证的变更手续,向社会公布收费标准,实行亮证收费。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福建省大中专学校代办费专用票据,并自觉接受物价、财政、教育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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