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在政府统筹下,深化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充分发挥县职成教中心的龙头作用,乡(镇)多功能成人、职业学校的示范作用,农村职业初中和综合初中以及村级成人学校“3+1”班的辐射作用,以各类农村学校和科技机构为依托,进行教学、生产、实验、示范和推广。与实施绿色证书制度配合,对农村劳动力的培训,有效地提高农村广大劳动者的素质,增强农村吸收和应用科技的能力。
15.与我省高等教育的结构调整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加快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办好1-2所高等职业教育的示范性学校,云南广播电视大学要办成远距离高等职业教育中心。同时,对昆明大学、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等部分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教育学院和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进行改革、改组和改制,并选择部分符合条件的中专学校,改革办学模式,调整专业方向和培养目标,使其成为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阵地。改革高等职业教育的招生考试制度,扩大招生范围,逐步加大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进入高等职业学校学习的比例。通过这些措施,使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人数达到10000人以上,以后适当递增。
16.加大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教学的改革力度,根据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设置专业和课程,拓宽专业面。要灵活开设课程,突出课程和教材的针对性、实践环节和技能训练,贯彻产教结合的原则。在提高学生文化素质的同时,注重培养他们的学习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和敬业精神、职业道德。在中专和职业高中,通过评估、复查、调整,重点建设国家级、省部级、示范性各类骨干职业学校100所,建设100个骨干专业。
17.云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农业大学、云南财贸学院成为培养高职和实习指导教师培训基地,在条件较好的重点中专建立实习教师的培训基地。从企业、部门引进有实践经验的教师,聘请兼职教师,对缺乏实践经验的教师进行培养和实践锻炼,努力增加一专多能教师的数量。提高职业教育教师学历的达标率,培养100名左右的学科带头人。
五、积极发展高等教育,实施创新人才培养工程
18.认真实施《高等教育法》,积极、稳步发展高等教育,充分发挥高等教育的龙头作用。2005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贯彻“共建、调整、合作、合并”的八字方针,落实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我省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完成已定4组高校合并的实施方案和16所地、州、市高校省地共建共管、以省为主管理体制的调整,力争用3-5年的时间形成基本适应21世纪云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等教育新格局。
启动云南大学“211工程”二期建设,按既定规划完成省属6所重点大学的建设,并制定“十五”发展规划。
19.深化教学改革,促进教学手段的现代化,认真贯彻、实施《课程结构性方案》,从封闭的教学过程转向开放的教学过程;切实加强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强化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推行学分制和主辅修制、主选修制,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增强学生的适应能力。结合产业结构、市场需求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继续调整学科结构和专业结构,建立云南省高等教育资源库,实现教学资源共享。进一步加强学位工作,提高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数量和质量。
扩大对外交流,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除按现行地方公费留学选派办法选拔留学生外,从2000年起,每年从地方公派留学专款中划出25万美元,有针对性地选拔高校系主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到国外一流大学研修交流。加强与海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的合作研究,联合培养高层次人才。加强对外宣传,充分利用云南的环境。资源等优势,扩大招收外国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