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做好教育事业发展的“十五”计划“两基”规划。省规划到县,地、州、市规划到乡。地、县、乡都要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贫义工程和世行贷款项目,制定好分年度的实施计划。未实现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地区,要进一步健全扫盲机构,加强扫盲队伍建设,任务落实到村。要针对妇女、少数民族的特点、语言文字的特殊性,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快扫盲进程。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利益考虑,提倡用汉语言文字扫盲。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两基”工作的领导,要坚定信心,保证如期完成。
2.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努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思想政治素质是最重要的素质,培养和增强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是素质教育的灵魂,要把政治思想品德教育贯穿于素质教育的各个方面,各级各类学校以及家庭、社会都要重视实施素质教育。中小学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云南省中小学素质教育实施意见》的精神,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文件的各项要求。在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进行区域实验的基础上,在全省整体推进素质教育,并把实施素质教育贯穿在整个普及、巩固、提高义务教育的全过程中,要建立“一纲多本”,由必修、选修、活动课程、统一棵程与地方课程组成,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相结合,以提高学生全面素质为核心的新课程体系,并开始新课程的实验。
高等教育要重视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普遍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要使学生在掌握必需的文化知识的同时,具有熟练的职业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加强对素质教育的宣传,引导社会、家长、学校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积极推进基础教育的改革。加强薄弱学校的改造和建设,积极发展农村综合中学;推行初三、高三分流,促进办学模式多样化。加大调整中小学校点布局的力度,从实际出发,以集中办学为方向,宜并则并,需增则增。到2005年,争取每年调减办学点1500个左右,逐步做到学校布局合理化,办学条件标准化,教育管理规范化。积极发展高中阶段的教育,2010年在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有步骤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发动社会各界多渠道、多形式发展幼儿教育,提高幼儿入园率,使实施素质教育能够从幼儿阶段抓起。城市、县、镇要基本满足幼儿受教育的需求,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应举办中心幼儿园,农村应因地制宜,开展灵活多样的幼教。新建小区必须配套建盖幼儿园。调整我省幼儿园和学前班的收费标准,适当增加学费在培养成本中的比例,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实行等级收费。
重视特殊教育,各地、州、市在建的特殊教育学校,力争早日建成招生。尚未按规划要求动工建校的地方、要积极筹建。进一步加强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的建设、努力使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普六”的验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