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京剧院剧场等30个
场馆为承办第六届中国艺术节演出场馆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0]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办好第六届中国艺术节,省政府决定,省京剧院剧场等30个场馆为承办第六届中国艺术节演出场馆(另备用场馆1个)。希各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认真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建设改造资金,采取切实措施,确保今年8月底前完成场馆准备的各项工作,确保第六届中国艺术节演出需要。
附件:
江苏省承办第六届中国艺术节演出场馆名单
一、南京主会场
五台山体育馆
省京剧院剧场
南京艺术学院音乐厅
南京人民大会堂
省锡剧团剧场
省人民剧场
南京文化艺术中心
延安剧场
秦淮剧场
南京市越剧团实验小剧场
青春剧场
南京大行宫会堂
南京军区空军礼堂
扬子石化影剧院
南京炼油厂文化宫
二、苏州分会场
开明大戏院
人民大会堂
人民影剧院
吴县人民大会堂
三、无锡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