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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京剧院剧场等30个场馆为承办第六届中国艺术节演出场馆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京剧院剧场等30个
场馆为承办第六届中国艺术节演出场馆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0]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办好第六届中国艺术节,省政府决定,省京剧院剧场等30个场馆为承办第六届中国艺术节演出场馆(另备用场馆1个)。希各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认真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建设改造资金,采取切实措施,确保今年8月底前完成场馆准备的各项工作,确保第六届中国艺术节演出需要。

  附件:

江苏省承办第六届中国艺术节演出场馆名单

  一、南京主会场
  五台山体育馆
  省京剧院剧场
  南京艺术学院音乐厅
  南京人民大会堂
  省锡剧团剧场
  省人民剧场
  南京文化艺术中心
  延安剧场
  秦淮剧场
  南京市越剧团实验小剧场
  青春剧场
  南京大行宫会堂
  南京军区空军礼堂
  扬子石化影剧院
  南京炼油厂文化宫
  二、苏州分会场
  开明大戏院
  人民大会堂
  人民影剧院
  吴县人民大会堂
  三、无锡分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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