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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天门市城区直管住宅用房租金标准的批复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天门市城区
直管住宅用房租金标准的批复
(鄂价房地字[2000]8号 2000年1月11日)
天门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直管公房住宅用房租金标准的请示》(天价费[1999]29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天门市城区竟陵地区直管住宅用房平均租金标准由每月每平方米0.93元调整到1.05元,租金调整的具体出台时间由你市根据本地实际研究确定,报省备案。
请你们认真做好租金调整出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租金调整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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