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内蒙古自治区物价局对内蒙古财经学院关于申请调整专科升本科函授教育学费报告的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物价局对内蒙古财经学院
关于申请调整专科升本科函授教育学费报告的批复
(内价费发[2000]7号 二000年一月八日)


内蒙古财经学院:
  你院《关于申请调整专科升本科函授教育学费的报告》(内财院发[2000]03号)收悉。考虑到你院目前成人教育学费明显偏低,收不抵支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你院对专科升本科函授教育收费作适当调整,现批复如下:
  一、招专科升本科函授教育收费标准由每生每学年800元,调整为每生每学年1200元;
  二、上述收费标准只对2000年招收的新生执行,2000年以前招收的在校生仍按原标准执行。学费每学年收取一次,不准跨年度收取。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