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革与脱困的基本目标及考核标准
(一)脱困目标。1997年底纳入考核的我省国有大中型企业为77户,其中亏损企业42户,亏损面为54.5%,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5.4个百分点。脱困的总体目标是:
1.到2000年底,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亏损面按可比口径从1997年的54.5%降低到全国平均水平;国有大中型企业整体盈利,盈利水平要有新的提高。
2.L997年底确定纳入考核的我省77户国有大中型企业中亏损的42户到2000年底要脱困大多数,即22户以上实现脱困。近两年来通过调整结构、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已脱困14户,因此今年还需脱困8户以上。
3.做好盈利企业的保盈和增盈工作,巩固已取得的脱困成果。抓好新增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扭亏增盈工作,保证其整体盈利、亏损面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脱困标准。国有大中型企业脱困的根本标准,是要通过“三改一加强”,使企业具备自我发展、创新和盈利能力。作为阶段性目标,当前企业实现脱困的现实标准是:
1.通过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实现扭亏为盈。
2.对连年亏损、无法扭亏、资不抵债的企业,实施破产、关闭,予以淘汰。
3.亏损企业通过改组、改制,退出国有企业行列,并通过加强经营管理逐步摆脱困境。
(三)改革目标。1997年纳入考核的77户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已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32户,改制面为41.6%。其中国有大型企业15户,已改制8户,改制面为53%。下一步改革的目标是:
1.今年再改制10户左右,使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制面达到55%,其中国有大型企业改制面要达到70%以上。
2.改制企业基本按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
(四)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标准。国有大中型企业推行以公司制为代表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标准是:
1.一般竞争性企业改制为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制或股份合作制企业,资本金充实,国有资产产权代表机构明确,国有资产及其他各类出资者产权代表到位,各投资主体间形成有效的合作与制约。
2.政府与企业之间由行政隶属关系转变为出资人与被投资企业之间的关系。出资人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企业以全部法人财产依法享有民事权利、进行自主经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