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物价局关于辽宁安达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和沈阳
高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价发[2000]23号 2000年1月21日)
辽宁安达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沈阳高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提高经营性停车收费标准的请示报告》收悉。鉴于你公司在经营中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机动车停车场存放车辆收费属经营性收费,应坚持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存放或自行延长存放时间收费。
二、收费标准如下:
1、露天停车场,不分车种,按每车每小时1元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2、整天或通宵停车收费,按低于上述收费标准的原则,自行酌情制定。
三、机动车停车场出入口必须设有专职人员实行微机(或手工)计时管理,开具微机(手工)计时票据,票据标明进出场时间及收费标准和收取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