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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降低地质勘察报告审批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降低地
质勘察报告审批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沪价行[1999]355号、沪财综[1999]75号
1999年12月30日)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9]1707号)的有关规定,现决定降低“地质勘察报告审批费”的收费标准:由现行大型报告9000元、中型报告7000元、小型报告5000元,分别降为大型报告7000元、中型报告5000元、小型报告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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