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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1999-2003年劳动力市场建设规划的通知

  ——完善就业服务机构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员、职业指导员、职业介绍工作人员、计算机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和工作标准。对就业服务工作人员普遍进行一次就业服务业务、计算机网络基础知识和计算机操作轮训。
  ——开展教育和评比活动,使就业服务工作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建立良好的公众形象。
  三、实施步骤
  劳动力市场建设目标任务大体分两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个阶段,2000年底前完成。重点是抓好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试点工作,巩固和发展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使30%县以上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基本达到“三化”建设要求,并把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列为劳动力市场建设的首要任务,统一规范劳动力市场管理和服务业务流程,完善服务功能,稳步推进劳动力市场信息网建设。
  1、劳动保障部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基本实现全方位、“一条龙”服务,形成规范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管理和服务业务流程。
  2、组织实施用人申报、求职登记、招聘广告审批、流动就业证卡合一、就业准入等制度。
  3、建立和完善省劳动力市场信息监测中心。国家省级试点城市实现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信息的计算机管理和市内联网,并与省劳动力市场信息监测中心联通,通过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和电脑终端发布求职、用人信息,定期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送劳动力供求状况分析、预测报告。
  4、统一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标志,规范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名称。省、市统称“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县(市、区)统称“职业介绍所”。
  5、40%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服务场所面积和设施配备达到标准。
  6、同步实施并努力完成国家、省、市(州)三级试点城市工作。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试点工作取得成果。
  7、职工下岗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实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大于进中心,并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
  8、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发挥工资在市场中的价格引导和杠杆作用。
  9、职工养老、失业保险实现城镇劳动者全覆盖,医疗保险试点取得成果。
  1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左右。
  第二个阶段,2003年底前完成。重点是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实现单位用人、劳动者求职和职业中介规范有序运作,建立和完善市场就业机制,80%县以上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达到劳动力市场“三化”要求,全面完成总体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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