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厅、福建省物价委员会关于核定厦门轮船
总公司中速豪华客船客运票价的批复
(闽交运[2000]18号 2000年1月25日)
厦门轮船总公司:
你司《关于申报我司中速豪华客船客运票价的请示》(厦轮总运(1999)26号)悉,为推动我省内河(海)客运向高速化、旅游化发展,考虑中速豪华客船投资成本、旅客承受力以及与其他运输方式的比价和服务星级化,同时兼顾九龙江干线及厦门内河(海)航线社会效益和经营者的经济效益。经研究,对九龙江干线及厦门内河(海)中速豪华客船客运票价核定如下:
1、九龙江干线及厦门内河(海)中速豪华客轮航行基价定为0.30元/人·公里,停泊基价2元/人·天。
2、票价中含旅客港务费0.5元/人和3%旅客保险费。
3、本通知自二000年元月二十五日发布之日起试行半年,期满后视营运和供求情况再正式核定。其他船型客船客运票价仍按省交通厅、省物委闽交运(1992)161号通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