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武汉石化石油液化气公司
计划外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的批复
(鄂价重函字[2000]7号 2000年1月14日)
武汉石化石油液化气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武汉石化石油液化气公司销售价格的请示》(武汉石化液化气字[2000]1号)收悉。经审核有关资料,你公司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营液化石油气的经营实体。按《湖北省燃气价格管理(试行)办法》之有关规定,并考虑你公司的具体情况,现对你公司经销计划外液化石油气的价格批复如下:
一、对外批发计划外液化石油气,可以武汉石油化工厂计划外液化石油气实际出厂价格为基础,顺加8%的购销差率确定批发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