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农业资金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
(川办发[2000]8号)
我省是一个农业大省,在农业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和使用上,总的情况是好的,但是违纪违规的问题仍然时有发生,有的还较为严重。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全省经济进入跨越式、逼近式发展时期,投入到农业方面的资金将会有更多的增加。因此,加强对农业资企的审计监督,管好用好农业资金,提高使用效益,是确保四川农村经济加速发展的一项关键性措施。
省审计厅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农业资金审计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0年一月二十八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农业资金审计工作的意见
(省审计厅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四川是农业大省,农业资金的投入对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加强农业资金的审计监督,是规范农业资金运作、提高投资效益的重要保证。由于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筹集、安排的农业资金,包括农业预算收入、预算安排的农业事业费及农业专项支出、预算外农业资金、政策性农业贷款及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等,数额大,分布广,涉及单位多,管理分散,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有的甚至较为严重,因此进一步加强农业资金审计势在必行。为充分发挥农业资金审计监督工作在农业、农村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维护国家的财经法纪,提高农业投资的经济效益,现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审计工作的意见》(川委发[1998]40号)精神,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农业资金审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农业资金审计工作
加强农业资金的审计监督,是管好用好农业资金的有效保证,是全面贯彻落实《
审计法》的具体体现。因此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农业资金审计工作,统筹安排,统一协调,根据农业资金审计反馈的信息,不断完善农业资金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发挥农业资金审计为农业、农村宏观经济调控服务的作用。
为保证农业资金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政府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天然林保护工程领导小组、民族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等召开的涉及农业资金分配有关内容的会议,应要求同级审计机关负责人参加。各级财政部门和管理使用农业资金的有关主管部门每年应向同级审计机关报送本级、本系统及本部门农业资金的年度预算批复文件、决算文件、资金及建设项目安排计划、资金追加(减)文件、用款进度安排计划、建设项目的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资料以及制定的有关农业资金管理使用的规定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