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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黄麦岭磷化工集团电价问题的批复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黄麦岭磷化工集团电价问题的批复
(鄂价重函字[2000]19号 2000年1月26日)


省电力公司:
  黄麦岭磷化工集团是我省重点化肥生产企业,该企业从采矿、选矿到最终产品磷铵整个生产用电均为生产磷铵所用即矿肥联产,且中间产品全部自用。因此,该企业的全部生产用电均执行中小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上述电价从二000年元月份抄见电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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