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我省企业经济效益普遍下滑,下岗、歇业人员增加,直接导致缴费基数减少。部分企业经济效益差,无力缴纳养老保险基金,目前,经批准养老保险金缓缴的特困企业有701户,在职职136万人;我省下岗职工已达37万人,存在大量的长期歇工人员,致使缴费基数减少,造成养老保险基金征收下滑。
三是退休人员猛增,特别是纺织行业压绽减员和农垦系统提前退休人员过多,加大了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一些企业由于破产无力偿还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其退休人员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担,也加重了养老基金的支出。
四、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强化基金征缴,解决基金管理和运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严格执行《
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字[1999]60号),对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财政专户管理;对以前年度挪用的基金必须限期追回;对违规从基金中提取管理费用于基本建设投资的,必须通过转让变现等方式收回本息归还基金。对造成基金损失的,依据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应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积极试行社会保险费税务征收。各级政府要加大依法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强化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力度。明年先选择部分地市,推行社会保险费税务征收试点,从根本上解决社会保险覆盖面窄和企业严重欠资的问题,彻底实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两条线,从而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收支两条线管理体制。
(三)根据我省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严重不足的实际情况,建议省政府按照中、省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是确保发放、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责任人。
(四)进一步加大清理收回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力度。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经贸委、财政部《关于清理收回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36号文件精神的要求,通过建立清欠目标责任制,将任务层层分解下达,有关部门要同力协作,密切配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保证清欠目标任务的完成。
(五)全面实施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由于在1999年加大了社会化发放力度,截至目前,全省社会化发放率已提高到80.9%,但各地工作进展不平衡。进展慢的地市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争取到今年6月底,全省全面实施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从根本上杜绝截留、挤占、挪用基本养老金问题的发生,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