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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计厅关于全省1998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收支付情况及加强管理意见的报告的通知

  (一)挤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问题比较突出
  据统计、挤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5712.55万元,占违纪资金总额 50.1%一是购建固定资产等,如安康地区某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8人,1994年以来挤占养老保险基金110.64万元、修建了1524平方米的办公楼;二是违反国务院和省上的规定,提取管理费用于机构经费,如关中两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998年违规提取管理费632.9万元,用于弥补行政经费;三是违规拆借养老保险基金。
  (二)虚列支出、转移资金时有发生
  据统计,虚列转移资金173.03万元。某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998年虚提虚列补助下级单位支出116万元,转移至单位经费帐户;延安市某县统筹办将应退还企业的周转金5.8万元未退还。虚列支出转移到帐外,形成“小金库”。
  (三)养老保险基金未按规定实行财政专户存储
  据统计、全省共发现有这类问题的资金5498.14万元。一些地(市)、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收取的养老保险费中直接发放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未按规定实行财政专户储存,对基金管理造成隐患。
  (四)银行开户不规范,存在多头开户的问题
  审计发现,有的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非金融机构、信用社、储蓄所以个人名义存款,个别具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银行开设户头多达8个、造成基金增值率低,给确保基金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对以上审计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我省各级审计机关,有的依照有关法规已进行了处理,有的正在处理之中。
  三、养老基金支撑能力严重下降,确保发放举步维艰,形势十分严峻
  目前,我省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存在的突出矛盾是收不抵支;支撑能力严重不足。1998年全省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大于收入2.75亿元, 1999年1月至11月基本养老金支大于收4.13亿元,基金结余由1997年底的12.24亿元下降到1999年11月底的5.36亿元。咸阳市、渭南市、汉中市、铜川市和商洛地区预计到年底,已无基金可动用。
  我们认为,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缺乏有力措施,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的现象比较普遍。截至1999年9月底,企业历年累计欠费高达5.77亿元,其中欠费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有19户,500—999万元的企业10户,100—499万元的企业118户。尽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尽力追缴,但由于缺乏得力措施,收效不大。全省1998年追回欠缴数为1.89亿元,追缴率仅为39.3%,1999年这一问题仍无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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