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福建省物价委员会关于福州市榕昌柴油机发电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的函
福建省物价委员会关于福州市榕昌柴油机发电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的函
(闽价[2000]函5号 2000年1月18日)
福州市榕昌柴油机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告》(榕昌电财字(2000)001号)收悉。为支持榕昌柴油机发电有限公司借内债偿还外债,经研究,同意今后在核定你公司上网电价时,可以考虑本批复之后的国内银行贷款还本付息因素。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