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下达免税粮食企业名单的通知
(青国税税政[2000]37号 2000年2月16日)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号)精神,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经营军队用粮的其他粮食企业以及有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销售业务的企业,其免税资格已经市国税局、财政局审核认定,现予下达,对名单所列企业在1999至2000年按政策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对其他粮食企业仅限于经营的军队用粮免税,有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销售业务的,仅限于该项业务免税。
附件:
免税粮食企业名单
一、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企业(共152户)
市北:3户
1、青岛第一粮库
2、青岛第二粮库
3、青岛粮油进出口接运公司
四方:1户
1、青岛第三粮库
崂山:1户
1、崂山区粮油总公司
开发区:2户
1、山东黄岛国家粮食储备库
2、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粮食收储中心
城阳:10户
1、城阳区粮油贸易中心
2、城阳区上马粮油贸易中心
3、城阳区河套粮油贸易中心
4、城阳区红岛粮食管理所
5、城阳区流亭粮食管理所
6、城阳区夏庄粮食管理所
7、城阳区惜福镇粮食管理所
8、城阳区城阳粮食管理所
9、城阳区粮食收储中心
10、城阳区粮油供应中心
即墨:29户
1、即墨市兰村粮食储运站
2、即墨市移风店粮食管理所
3、即墨市刘家庄粮食管理所
4、即墨市七级粮食管理所
5、即墨市普东粮食管理所
6、即墨市南泉粮食管理所
7、即墨市大信粮食管理所
8、即墨市马山粮食管理所
9、即墨市长直粮食管理所
10、即墨市灵山粮食管理所
11、即墨市段泊岚粮食管理所
12、即墨市瓦戈庄粮食管理所
13、即墨市留村粮食管理所
14、即墨市段村粮食管理所
15、即墨市石门粮食管理所
16、即墨市温泉粮食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