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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关于规范石油液化气价格及有关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规范石油液化气价格
及有关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郑价综[2000]06号 2000年1月31日)


各县(市)区物价局,市燃气有限公司并有关单位:
  为加强燃气行业价格管理,进一步规范液化气价格和服务收费,维护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燃气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我们对现行液化气价格及有关服务收费标准进行了重新清理、审核。经研究,现将石油液化气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液化气价格:
  (一)、瓶装液化气价格:
  1、计划内瓶装液化气(15Kg)为37元/瓶;
  2、计划外瓶装液化气价格按照规定作价办法(即:液化气价格=进价+每吨综合费用1000元),由企业自主制定。
  (二)、管道液化气价格:
  市燃气有限公司管道液化气为8.5元/立方米,其它管道液化气价格另行审定。其建设收费(含灶具)每户超过2500元的报市物价局审核。
  二、服务收费标准:
  (一)、上门送气服务:
  1、15KG小瓶装每瓶收费5元;
  2、50KG大瓶装每瓶收费10元;
  3、送气卡(15KG小瓶)共12瓶收费50元(含送气卡工本费),可跨年度使用。
  (二)、钢瓶抽残液:
  1、15KG钢瓶每瓶2元;
  2、50KG钢瓶每瓶5元。
  (三)、钢瓶审验费(含供气证、卡工本费)每瓶每年12元;
  (四)、租瓶费(15KG)每瓶收费15元;
  (五)、代运装卸费每瓶每次1元(15KG钢瓶);
  (六)、钢瓶检测费:
  1、年检:15KG小瓶每瓶6元;
  50KG小瓶每瓶15元。
  2、全检:15KG小瓶每瓶18元;
  50KG小瓶每瓶45元。
  (七)、民用燃气具维修收费,按现行规定标准执行。
  三、各液化气经营单位的价格及各项服务收费,按上述标准执行。各液化气经营单位据此到市物价局换发《河南省收费许可证》,并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
  各县(市)、上街区、郑州矿区参照执行。
  四、本通知自二000年二月一日起执行。过去制定的有关液化气行业价格及服务收费标准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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