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严格控制非交通占道。对现有的占道临时停车点进行清理调整,主干道不设机动车临时停车点;实行占道停车计时收费制度;动员沿街单位内部的停车场对外开放,减少占道停车。加强对占道摆摊设点的管理,划行归市,入室经营,逐步搬迁占道集贸市场。加强占道施工管理,尽量减少对交通的影响。
(十)坚持依法严格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整治影响城市交通的突出问题。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查纠严重交通违章的力度。公安、工商、城管(市容)等部门,要对占道集市贸易、摆摊设点及乱搭乱建亭棚、乱设乱挂非交通标志牌等进行综合整治。公安、客运管理等部门,要以中巴车、出租车为重点,切实加强客运车辆管理,建立良好的营运秩序。
(十一)加强城市交通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城市交通管理分析研究和督促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影响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完善110社会联动体系,加强交巡警执勤中(大)队建设,充实警力,配齐装备,规范管理。
五、实施步骤
实现城市交通“畅通工程”的工作目标,需要经过几年坚持不懈的努力。2000年实施城市交通“畅通工程”的步骤为:
(一)准备阶段(2月底前)
各地公安、城建等部门,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形成实施城市交通“畅通工程”的实施方案报当地政府审核批准。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深入进行动员部署,层层分解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
(二)实施阶段(3月1日至10月31日)
本着“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认真落实工作措施,逐一解决影响城市交通安全、杨通的突出问题,同时制定和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做到解决一个,巩固一个,不断提高、拓展。
(三)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通过对年内实施城市交通“畅通工程”工作的回顾,总结成功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为今后的城市交通管理工作奠定基础。在对各地工作情况组织检查、评价的基础上,对全省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工作突出、取得明显实效的城市进行表彰,并对下年工作进行部署。参加全国评价的城市,认真做好迎接检查、评价的准备。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城市交通“畅通工程”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社会系统工程,各地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周密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要强化检查督促.把每项工作措施、每个工作环节抓细抓实。要注意抓点带面,树立典型,发挥榜样的带动作用,全面推进实施工作。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地要对总体工作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列出详细的工作进度表,明确每一阶段的具体目标和工作措施。要按照职能分工.将工作责任逐一落实到各有关职能部门。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以及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要加强协调,实施综合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