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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创建平安大道和实施城市交通畅通工程的方案的通知

  (九)严格控制非交通占道。对现有的占道临时停车点进行清理调整,主干道不设机动车临时停车点;实行占道停车计时收费制度;动员沿街单位内部的停车场对外开放,减少占道停车。加强对占道摆摊设点的管理,划行归市,入室经营,逐步搬迁占道集贸市场。加强占道施工管理,尽量减少对交通的影响。
  (十)坚持依法严格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整治影响城市交通的突出问题。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查纠严重交通违章的力度。公安、工商、城管(市容)等部门,要对占道集市贸易、摆摊设点及乱搭乱建亭棚、乱设乱挂非交通标志牌等进行综合整治。公安、客运管理等部门,要以中巴车、出租车为重点,切实加强客运车辆管理,建立良好的营运秩序。
  (十一)加强城市交通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城市交通管理分析研究和督促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影响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完善110社会联动体系,加强交巡警执勤中(大)队建设,充实警力,配齐装备,规范管理。
  五、实施步骤
  实现城市交通“畅通工程”的工作目标,需要经过几年坚持不懈的努力。2000年实施城市交通“畅通工程”的步骤为:
  (一)准备阶段(2月底前)
  各地公安、城建等部门,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形成实施城市交通“畅通工程”的实施方案报当地政府审核批准。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深入进行动员部署,层层分解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
  (二)实施阶段(3月1日至10月31日)
  本着“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认真落实工作措施,逐一解决影响城市交通安全、杨通的突出问题,同时制定和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做到解决一个,巩固一个,不断提高、拓展。
  (三)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通过对年内实施城市交通“畅通工程”工作的回顾,总结成功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为今后的城市交通管理工作奠定基础。在对各地工作情况组织检查、评价的基础上,对全省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工作突出、取得明显实效的城市进行表彰,并对下年工作进行部署。参加全国评价的城市,认真做好迎接检查、评价的准备。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城市交通“畅通工程”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社会系统工程,各地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周密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要强化检查督促.把每项工作措施、每个工作环节抓细抓实。要注意抓点带面,树立典型,发挥榜样的带动作用,全面推进实施工作。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地要对总体工作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列出详细的工作进度表,明确每一阶段的具体目标和工作措施。要按照职能分工.将工作责任逐一落实到各有关职能部门。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以及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要加强协调,实施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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