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创建“平安大道”活动是加强公路交通、治安管理,创造良好公路环境,保一路平安、促一方平安,更好地为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大局服务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坚决按照省政府的部署,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切实加强领导,扎扎实实开展创建工作。
(二)明确职责,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创建活动任务重、范围广、涉及部门多,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公安机关负责维护交通治安秩序、查处交通违章、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打击车匪路霸等违法犯罪活动;交通部门负责加强公路养护、改造险桥险段、完善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工商部门负责整治公路沿线行业、场所违规经营等;搬迁“马路市场”、清理占道打谷晒场、清除公路范围内的违章建筑等由当地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积极配合,整体联动,共同做好创建工作。
(三)落实创建责任,强化检查督促。各地要层层分解创建目标,逐项落实创建任务,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加强分类指导。公安、交通部门要落实路段管理承包责任制,并严格检查考核。省里将组织督查组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各地也要加强督查,推动创建工作,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较大的地区和路段,要限期解决。
(四)强化宣传工作,营造创建声势。在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设立专栏,开辟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先进典型,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
(五)严格队伍管理,加强基础建设。要克服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要以加强队伍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为重点,加强规范化、正规化建设,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保证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要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以上冈中队为榜样,提高保民平安的本领和为民服务的水平,经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将全省主要干线公路都建设成为促进经济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平安大道”。
关于实施省城市交通“畅通工程”的方案
为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为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稳定社会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服务,我省从2000年起实施以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为中心的“畅通工程”。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市交通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将实施城市交通“畅通工程”纳入创建文明城市的总体部署,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更新管理观念,改革管理模式,丰富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能,形成党委、政府重视,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城市交通综合治理格局,推进城市交通管理社会化、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进程,经过3至5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上解决影响城市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努力使城市交通面貌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相协调,与城市所处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地位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