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创建
平安大道和实施城市交通畅通工程的方案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0]2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公安厅、省交通厅《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大道”活动的实施方案》和省公安厅、省建委《关于实施城市交通“畅通工程”的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创建“平安大道”和实施城市交通“畅通工程”是进一步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的重要举措。为加强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省政府决定成立江苏省创建“平安大道”和实施城市交通“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希望各地、各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实现预期目标,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治安环境,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附件:江苏省创建“平安大道”和实施城市交通“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名单(略)
2000年2月23日
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大道”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保障我省主要干线公路的安全畅通,净化公路交通治安环境,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进一步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根据公安部关于创建“平安大道”活动的总体方案,我省从2000年起在全省境内主要干线公路开展创建“平安大道”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总书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题词精神为指针,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按照“高起点、高标准,夯实基础、立足长远”的要求,对干线公路交通、治安实施综合治理,狠抓基础工作和规范化建设,努力将沿线公安交巡警队都建成上岗式的人民满意交巡警队,用三到五年的时间把全省主要干线公路建成促进经济发展、人民群众满意的“平安大道”,推动全省公路交通治安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二、创建范围
我省境内的主要干线公路都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创建“平安大道”活动。2000年开展创建活动的干线公路为104国道、312国道、沪宁高速公路江苏段,锡澄、广靖高速公路和南京机场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