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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00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

  4、凡事要量力而为,制止兴办超出民力、财力的不符合实际的项目,严禁形式主义。
  5、用积极的态度,稳妥的办法,新的机制,发展壮大统一经营层次经济,增强为农民服务的能力。
  第三,认真执行国家粮改、棉改政策。坚持粮食的“三项政策。一项改革”,切实做到敞开收购农民余粮、不限收,不拒收,不压级压价。不打白条。根据有关政策,逐步扩大粮食加工、饲料生产等龙头企业收购自用粮,与农民签订合同,建立生产基地。棉花是我省一个优势产业,要积极推行产业一体化经营,实行厂村、厂场直挂。有关部门要作专题研究,拿出直挂和解决收购资金的办法,报批准后实行。
  第四、全面落实各项对农业的投入政策。计划、财政等有关部门对原定的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科技兴农、农业产业化、农业现代化、农科教结合、农村改革试验、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以及农业一、林业、水利、水产、农垦、农机、气象等专项资金,都要继续支持落实。
  第五,进一步加强农村经营管理。当前主要抓好土地承包、集体财务和减轻农民负担三大管理。各级党委、政府要列入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有权威的工作机构和经常性的工作制度,努力造就一支熟悉农村政策、热心为群众办事的专职队伍,提高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水平。
  (三)保证是发挥好政治优势。在新形势下,农民思想活跃,市场意识、民主意识增强,农村各种经济利益和社会矛盾交织在一起,对做好农村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各级领导和农村工作干部。必须认真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把握农村阶段性变化的特点和规律,充分发挥党的政治工作优势,把农业和农村工作推向新水平。要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爱国主义、科学文化知识和无神论教育,重视和抓好计划生育,深入开展创建
  “十星农户”活动。开展经常性的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用多种形式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保持农村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强化法制建设,教育农民学法、懂法、守法,依靠农民制订乡规民约,依靠法律手段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保持农村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方法,把解决思想问题与实际问题相结合,教育农民与转变干部作风相结合,说服教育、示范引导与提供服务相结合、依靠群众,及时化解各种矛盾,消除不安定因素。
  (四)关键是大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以“三有”、“五好”为标准,提高以党支部为核心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抓好村民委员会建设,发挥党员、干部带头致富、带领致富的作用,这是保证农村发展稳定的关键一环。要抓好乡镇和村级领导班子建设,特别是要选好班长。充分发挥各级青年、民兵、妇女的作用,加强基层工作的组织,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培训,全面提高农村干部素质。把新形势下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同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相结合。进一步抓好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继续组派工作队到基层帮助工作,省直工作队采取点不变、人轮换的办法,加强对基层特别是困难地方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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