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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扶贫开发工作巩固扶贫攻坚成果的决定

  加强以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为重点的生态环境的改善。要从兴山入手,科学利用,综合治理,严禁乱砍滥伐,严禁随意垦植。大力植树造林,实行封山育林,发展经济林、用材林、防护林。加快小流域综合治理步伐,建立人工生态平衡系统,提高省柴灶、沼气池等家庭实用技术的推广速度,形成生态农业区、农业带,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综合效益。
  加强以农村贸易场所建设为重点的市场基础设施的改善。开拓贫困地区农村市场,要结合小城镇建设进行合理布局,增建集贸市场,兴建边贸市场,创建特色市场,形成比较健全的市场网络。对贫困县市农副产品,要优先安排出口计划。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搞好服务,努力做到建一处市场、兴一项产业、活一地经济、富一方百姓。
  六、依靠科技进步实现扶贫开发新的飞跃
  在贫困地区大力推进科技进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巩固温饱成果,实现跨世纪扶贫开发质的飞跃的突破性措施。
  要在推广科学技术、转化科技成果上有新的突破。继续实施“丰收计划”、“星火计划”和“种子工程”;改革传统技术,推广实用技术,引进高新技术;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通过全面推进技术进步,到2005年,使贫困地区农业的科技贡献率比“九五”期间提高15个百分点。
  要在提高农民素质、壮大科技队伍上有新的进步。努力兴办教育事业,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积极开展农业科普知识教育,采取培训班和职业教育、绿色证书教育等形式,努力提高贫困地区农民文化科技素质和吸纳、运用新技术的能力。重点抓好科技进村入户,全省贫困地区每年培训农民要达到100万人次。进一步建立完善科技人才培养、使用和优秀人才能脱颖而出的机制,使科技人员出得来、留得住、引得进,促进科学技术应用推广工作更快更好地发展。
  要在加强网络建设、增强服务功能上有新的提高。要按照“完善县级、提高乡级、强化村级、扩展民间”的基本思路,加强科技应用推广服务网络建设,形成机构健全、功能齐全的科技服务体系。继续组织科技下乡活动,鼓励科研单位、科技人员参与技术服务。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农行、省扶贫办在全省贫困县市开展的“建设科技扶贫攻坚示范村”工作,要继续抓好,加速推广。继续做好组派科技开发团,选派科技副县(市)长和科技副乡(镇)长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向纵深发展。
  七、继续执行扶贫开发的各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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