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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关停小火电机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关停小火
电机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0]1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停小火电机组工作是国家调整电力工业结构,优化电力资源配置的重要举措。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关停小火电机组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44号)文件精神,保证我省关停(改造)小火电机组计划任务的落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省小火电装机总量及关停小火电机组的任务
  (一)小火电机组装机总量。截至1999年5月底,全省共有各类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小火电机组114台,装机总量125.063万千瓦,占全省火电装机总量505.93万千瓦的24.5%。其中含热电联产机组26台,装机容量18.45万千瓦;利用煤矸石、高炉煤气、余热、余压发电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小火电机组28台,装机容量9.95万千瓦。这些小火电机组分别由省电力公司、省农电局、省内有关地(市)、县及企业投资建设并负责经营管理。
  (二)关停小火电机组任务。按照国办发[1999]44号文件要求,我省在关停范围内的5万千瓦及以下纯凝汽式小火电机组共56台,装机93.73万千瓦,占全省火电装机总量的18.29%,占全省小火电装机总量的74.73%。其中,省电力公司所属发电企业18台,装机54.8万千瓦,占应关停小机组的59.22%;榆林孤网发电企业14台,装机17.5万千瓦,占应关停小机组的17.6%;地方小火电企业24台,装机21.43万千瓦,占应关停小机组的23.16%。具体按年度关停任务是:
  1999年关停15台,小计7.78万千瓦;
  2000年关停5台,小计4.45万千瓦;
  2001年关停4台,小计15万千瓦;
  2002年关停4台,小计20万千瓦;
  2003年关停9台,小计14.2万千瓦;
  关停机组合计:37台,共计61.43万千瓦。2003年以前计划改造机组7台,共计15.4万千瓦。
  二、关停小火电机组的原则及措施
  关停小火电机组工作是国家坚持可持续经济发展战略,调整电力工业结构,优化电力资源配置的重要举措。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提高电力工业整体水平和运行质量,对于改善大气质量,保护环境,节约和合理利用资源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必须按照国家要求,认真做好我省关停小火电机组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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